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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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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中心、平台:
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精神,为确保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,保证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,学校要求全校各院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、排查隐患,妥善安排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。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1.加强对各项危险物品的管理:特殊药品(毒性药品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放射性药品)、易制毒化学品、易燃易爆品等特殊实验活动的实验室,务必进行重点监督检查,加强对危险物品保管和使用工作。 2.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,严防实验动物逃逸造成环境和人员安全隐患。 3.加强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、压力容器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。 4.加强放射性物品库、菌(毒)种室、射线装置场所的管理,检查相关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。 5.检查各实验室门窗、电源、水源、气源等设施安全状态。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,必须有专人守护检查;不运行的实验室,需加贴封条。 6.加强各实验室废弃物管理,严格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,定时、定点送往规定的暂存收集点,不得随意丢弃。 7.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,如存在安全隐患须及时报告、消除,如不能自行处理,请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予以协调解决。 特此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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