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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快2017年专项经费中试剂耗材及设备采购执行进度的通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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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项目负责人、各供货商:
根据学校财务处的资金支付工作要求,以3500为开头的项目经费,需11月中下旬完成结算工作。 为保证此部分经费的顺利支出,以3500为开头、用于试剂耗材采购的项目经费,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相关经费的采购。国资处技术物资供应中心对于使用此部分经费购买试剂耗材、收取发票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7日。 以3500为开头、用于设备采购、采购方式为协议供货的项目经费,请项目负责人尽快与国资处设备管理办公室联系(联系电话83911949),以保证在2017年11月17日之前完成相关设备的购置及验收工作。 使用其他经费购买试剂耗材及设备的工作,目前我处尚未收到具体结算时间要求。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1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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